法律咨询解答
1、离婚诉讼属于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方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离婚诉讼抚养费的判决不是固定的,一般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
法律咨询解答 子女已成年的离婚诉讼流程有以下这些: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2、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3、法院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诉讼程序有以下这些:1、起诉,夫妻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2、立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