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事后不可罚行为和吸收犯的结论都是一罪,但过程有所不同。
2、具体言之,吸收犯的前后两罪往往具有必然伴随的关系,但事后不可罚则不具有这一特征。例如,盗窃财物后继续私藏、持有该财物的,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系吸收犯(盗窃罪吸收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盗窃财物后又毁坏该财物的,虽然也只是成立盗窃罪一罪。
3、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或共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这种情况在我国大体上属于吸收犯。例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后又私藏枪支的行为,属于吸收犯,也可谓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欠缺牵连意图或连续意图;3、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4、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
关于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分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1)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2)
律师说法 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 1、数罪独立性不同。吸收犯的一罪不具有独立性;而牵连犯数罪都具有独立性。 2、成立原因不同。成立吸收犯是由于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或者完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