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商品房购房合同遗失的,购房人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印一份,也可以补办。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购买房屋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的,购房人可与开发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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