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重整不能不登记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债权登记,主张清偿债务,未按期申报债权的,一般应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进行补充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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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的性质属性是: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须以金钱或能用金钱作价值评价的财产为客观。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破产债权发生的原因在破产宣告前已
律师说法 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效力是: (1)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2)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 (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担保物获得清偿; (4)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
律师说法 破产重组对债权人的好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企业的破产程序进行债权申报,实现自己的债权。企业破产重组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化解金融风险,遏制各种逃废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