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产检不扣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
法律咨询解答 补发工人工资可以以公司的一种福利或者补助津贴做会计分录;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对工资的构成以及发放时间做具体的规定;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
法律咨询解答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