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性质,而且是有益物权。而且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与债权性质之差异,其中主要体现在实质属性不同,义务主体不同以及效力不同等等方面。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 债权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权转移管辖权也随之转移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权转移管辖权也随之转移吗 债权转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权人如何查清债务人房产情况 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