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只要有证据,可以要求加班报酬及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
法律咨询解答 门卫值班期间是否计算加班按以下原则办理:1、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算加班;3、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
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情况下,加班费用是应该与工资一同结算的。但如果单位给予串休、调休,则一般情况是没有加班费的。是否可以累积休假,应咨询单位人事部门,单位对此会有一个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