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动迁子女有份吗?

2023-02-12来源:网络149 人看过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农村房屋动迁子女有份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农村房屋动迁子女有份吗?

1、农村房屋动迁子女一定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

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系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房屋拆迁合同一般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建委或专门的拆迁办等。

如果选择金钱赔偿的话,就是和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签合同。如果选择安置房的赔偿,一般就与开发商签合同,但也可以要求签三方合同的。

另外,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二、发生拆迁纠纷由谁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2、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拆迁补偿金需要支付给房屋的所有权人,故此通常情形下,归属于父母的房屋被拆迁之后,拆迁方并不需要向被拆迁方的子女支付补偿金。但被拆迁方在获得补偿金之后,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补偿金赠送给自己子女的,若是不想赠送,子女也不得强迫父母。

尚未出生的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尚未出生的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民法典设立了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和权利。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口头遗赠扶养协议合法吗?可以解除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该类协议一般应为书面形式,但并未禁止口头形式。当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口头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为避免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纷争,建议尽量采用书面方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老人能够安度晚年。由此,遗赠扶养协议一经成立,便不能随意解除。只有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符合特定情形,方可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比如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等),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综上可知,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房屋孳息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房屋孳息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房屋孳息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孳

  • 个人出租房子该如何签订合同,个人出租房屋合同怎么签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

  • 离婚双方都不同意抚养小孩怎么办呢,离婚子女双方共同抚养

    离婚双方都不同意抚养小孩,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双方的收入,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租赁房老人过世子女继承

      律师解答 针对您提出的租赁房老人过世且未立遗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这意味着,老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查看全文

    • 我想查询30年前的农村宅基土地证,应该去哪里找?

      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证的办理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查看全文

    • 子女不在户口本上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 子女不在户口本上也有继承权。 分析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查看全文

    • 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

      律师解答 关于房屋遗产的继承过程,主要包括公证、测绘和登记这些关键步骤。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在逝世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因此房产继承需查看全文

    • 农村户口没有分到土地怎么办?

      律师解答 农村户口没土地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其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土地承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