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再次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
一、三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
一、三款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律师解答
1、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可以根据社会保险部门要求的材料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填写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是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是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全,可以根据社会保险部门要求的材料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填写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是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是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