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打保险公司电话还是先报警?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走正规程序,先报案,再找保险公司。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对事实以及成因有无争议: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或公共设施受损的
应当立即报警,并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其中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2)如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
A、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B、调解达成协议的应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若经协商为达成协议立即报警,并按有争议事态流程处理),并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为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保险公司索赔),达成协议履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3、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交通事故具体的处理内容是不同的,但大致的处理流程其实是差不多的。对于机动车驾驶者来讲,了解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内容,能够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快速的作出反应,有利于伤员和财产的抢救。
相关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时肇事者都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比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等。当然这些都是在受害者还健在的情况下的赔偿项目。要是受害者因交通事故死亡了,这个应该赔偿那些项目呢?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死亡都赔偿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哪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而是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是受伤还是死亡都关系着最后赔偿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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