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转让债务清算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转让债务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在公司外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由选举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大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公司转让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管理机关、金融机构、劳动部门和银行。
(2)返回公安部门申请清算。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收《清算手册》、《清算调查报告文本文件格式》、《清算企业移交申请表》等字段,办理清算组备案;二、清算新闻稿刊登在局方批准的报纸上;第三,在清算开始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
(3)定额及地租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再分配计划。一、清算新闻稿发布三个月后,在清算结束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个人财产表;第二,制定清算再分配方案;第三,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调查报告、清算月支出流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大股东确认。
(5)返回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立法理念的设立和撤销以登记为行为人。清算程序完成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只有在注销登记后才会被注销。
(6)取消公司所需的周数:一般来说,取消数据库系统的步骤会涉及到几个政府机构,周数一般在半年以上。如果是第一次办理,且对相关手续和材料不熟悉,取消周会更长。
二、公司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我国的公司在具备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对于公司之前的债务,在公司依法转让后该由谁来承担呢?此时需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而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1、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虽然问题复杂繁琐,但是法律会找到问题的突破口。转让之后的矛盾出现在新公司和老公司之间,解决了债权和债务问题,也就解决了公司的转让问题。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会随着经营的时间而变得越来越庞大。
债务人躲避破产清算怎么办
破产法在破产领域内规范了企业的不同破产行为,这对于保护合法破产还债,制止不正当的以破产还债为由,逃避债务'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债务具有深远的意义。如果说合法的破产还债是破产法追求的目标的话,那么追究逃避债务的破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手段。处理破产企业逃避债务应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
一、经济责任
破产企业及有关单位未按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 target='_blank' class='a-link'>清算。即擅自处分企业财产(包括破产事由到来前、破产宣告之时企业管理的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采取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取得的财产,只要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经查证属实,人民法院要依法追回,并入破产财产'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破产财产范围。上述行为致使部门债权人'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债权人的权益未能得到保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由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的破产企业或接受企业财产的单位负责在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清偿可以得到的份额内进行清偿。对于该被处分财产不再存在的,由行为人负赔偿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手段的运用在破产案件中还缺乏必要的规定,在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当事人间构成无效经济合同,应按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原则加以处理,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同时辅之以民事制裁措施。
二、行政责任
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使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或配合支持破产企业逃避债务,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法律规定,不听从清算组织和人民法院的安排,实施诈欺、隐瞒、作弊、侵权等行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警告'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破产法》的第47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企业的隐匿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应给予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第127条规定,债务人'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129条规定,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target='_blank' class='a-link'>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规定了承担刑事责任。
随着我国法律的健全,公司从成立到结束都会有相应的法律进行保障,而目前实践中,公司的清算未得到社会的重视,通过公司的违法注销来逃废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给债权人、劳动者、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并带来众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降低了我国公司的整体信誉,影响了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公司的发起人及股东、相关政府部门、法院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清算'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公司清算工作,规范公司的解散行为,将公司由“生”到“亡”画上完满的句号,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通过法律、政策建立高效可行的公司清算路径,降低清算的门槛与成本,鼓励企业通过合法的清算途径实现市场的退出。
债务人躲避破产清算'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破产清算怎么办?可以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途径来解决。我国的《破产法》和《刑法》对破产逃逸的债务人都有相关规定,债务人破产躲避财产清算要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警告,拘留等行政处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行政处罚,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律图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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