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咋开?

2022-04-12来源:网络171 人看过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咋开?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咋开?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期间可以回家休养吗

员工工伤康复期间是可以回家休养的,但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并且需要携带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到单位请假。

员工工伤,在出院之后是否还需要休息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来定的,所以员工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单位是不知道员工的具体情况下。员工需要向单位请假。而在请假期间员工在哪里休养是没有规定的由员工自行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毕竟工伤职工一旦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待遇。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待遇。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所以,工伤职工更应该大胆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完全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兑现有关待遇。

相关内容:工伤认定办法解释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认定办法解释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十九条 《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样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优律师整理的内容。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 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害,

  • 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坐大巴吗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乘坐大巴,但需遵守限制。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执行机关规定,如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居住地。若违反,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面查看全文

    • 没有工资,还是交住宿费,不给毕业证是合理的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以实习名义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就算是学生在实习期间,单位也要按时发工资,何况签订的实习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直查看全文

    • 教师薪级工资被误算,可以补发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山区补贴等组成,有些教师可能说还有一个目标考核奖,教龄工资也就是随着自己工作的年限在增查看全文

    • 公司却按月休三天、请假四天算工资,这样合理吗?

      律师解答 一、正常月休四天是否都是带薪1、正常的休假是带薪的,如果公司克扣工资,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查看全文

    • 怎么举报公司拖欠工资

      律师解答 针对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应按月支付工资,如超过一个月仍未支付,则构成拖欠。您作为劳动者有权维护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2-04-12 阅读:201
    • 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职业病与工伤的不同点是什么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害,

      2022-04-12 阅读:157
    • 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退休人员工伤意外保险的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

      2022-04-12 阅读:1126
    •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恐吓的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起诉期间男方威胁恐吓的,可以选择报警。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一般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

      2022-04-12 阅读:241
    • 婚后个人工资是个人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婚后个人工资是个人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婚后个人工资是个人财产吗?婚后工资不

      2022-04-11 阅读:141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