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有: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
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8、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9、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
10、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
11、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12、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的办事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递交投诉文书一一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一指定承办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特殊经批准后可延长30个工作日一一对事实确凿,当场作出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罚对不能当场作出处理的,经调查取证后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案决定一一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受理的范围在上文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一般所能投诉的范围都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且进行投诉,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相关内容:劳动监察受理投诉条件及范围?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的相关部门对投诉具有一定的范围和条件,这也节约了大量的处理时间,同时对于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的相关人员,劳动监察部门也会给予一定的处罚。
(一)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
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二、 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
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保护权益举报:
1、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事实;
2、举报人是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人和组织。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
1、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
2、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
3、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已终了2年以上的。
(二)投诉应准备的资料
一、保护权益举报应当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当面举报,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并应提代以下资料:
1、被举报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2、被举报单位违法事实;
3、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二、检举揭发举报可采取当面举报、电话举报和信函举报等形式,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举报人的姓名、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2、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
3、被举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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