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个是故意一个直接,
犯罪故意的认定一般是通过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间接的条件是放任。
3、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4、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认定:
1、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区别;
2、要将犯罪故意与单纯的认识或者单纯的目的相区别;
3、要将总-同与分则的明知相区别;
4、要将俣理推定与主观臆断相区别。
二、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
4、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5、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不能将合理的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否是属于犯罪过失还是属于犯罪?故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直接行为来进行确定。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主观故意行为,那么就是属于犯罪故意,如果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不得当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权利,那么就是属于犯罪过失行为。
相关内容: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的犯罪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其中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严厉一些的。而在故意犯罪之中也是有更为详细的分类,那究竟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和形式呢?优律师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故意有哪些类型
我国《刑法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的故意是罪过形式之一,是故意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故意犯罪是在故意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犯罪故意包括两个要素,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要素,才能认定他具有犯罪的故意而构成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都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都不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二者不同之处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我们认为不存在行为人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而加以放任的情况,因为放任是对危害社会的结果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其前提是危害结果存在发生与不发生这两种可能性时,只有如此,行为人才可能存在发生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心理态度。
根据上文的讲解,犯罪故意又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但在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严格区分究竟是属于哪一种故意,最后的处罚是一样的。当然,从实际出发,直接故意是要更严重一些的。但是最后的量刑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南通律师南通律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抚养和赡养啥区别都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抚养和赡养啥区别都有哪些1、对象不同
律师说法 城市医保和农村医保有下列区别:前者的参与人员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后者的参与人员是具有农业户口的村民;前者的缴费方式是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
关于看守所与拘留所有啥区别?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看守所与拘留所有啥区别?看守所与拘留所有的区别就在于关押的对象、关押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