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存在如下区别,
1.犯罪主体人数不同。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即成立共同犯罪,其主体至少应为二人。而单独犯罪则是一个人也可以构成。
2.犯罪的主观条件不同等等。
二、共同犯罪的条件
1、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即成立共同犯罪,其主体至少应为二人,一人犯罪无论如何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至于“以上”到多少人,则并无限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二人以上不是泛指一切人,而是必须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人,即就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此外,由于规定单位可以成立某些犯罪的主体,因而两个以上的单位以及单位与自然人基于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也成立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
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一条件。这里的“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次,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共同犯罪人于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即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实施犯罪。
3、共同犯罪的客观条件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行为。“共同行为”意味着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发生了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各共犯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而也可以说各共犯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对于犯罪的行为按照人数是可以区分为共同犯罪和单独犯罪共同犯罪,一般包含了有主犯从犯,需要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来一次进行处罚,而单独犯罪指的是由个人来实施犯罪的行为,因此只需要对一个人进行处罚即可。
相关内容:逃税罪的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有预谋的实施某项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按照共同犯罪处理,一人既遂则全部既遂。那么对于逃税罪来讲,你知道该怎么对其共同犯罪进行认定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逃税罪的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如果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
因此,如果存在行为人合谋逃税的,就有可能被以偷税罪共同犯罪定罪。
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 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除外。
一般只有共同故意的才会构成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的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逃税罪共同犯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吧,希望优律师整理的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你可以联系优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了解。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犯罪形态有四种类型对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形态有四种类型对吗?是的,犯罪的四种形态包括:1、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
关于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共同犯罪只能是故意犯罪吗?是的。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
关于共同犯罪必须是一个罪名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共同犯罪必须是一个罪名吗?并不是,共同犯罪可以构成不同罪名,而不同罪名之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