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劳动争议的处理期限:由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般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相关阅读:劳动争议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期限: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要在四十五日内处理完毕;但案情复杂的,则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依法延长不超过十五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关于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规定: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管的,则由单位提供,否则单位需要在处理争议的过程中承担不利的后果。
律师说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院起诉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且取得了仲裁裁决书。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则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起诉,但
律师说法 处理劳动争议的期限: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委员会来处理的,一般应在四十五日内处理完毕;情况特殊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