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留所探视时间有规定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拘留所探视时间有规定吗?
拘留所探望时间这每天下午2点到3点半,犯罪分子的亲属需要探望犯罪分子的,可以到当地的居委会和派出所办理证明,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拘留所进行处理,但需要遵守拘留所的相关法律规定。
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保证金可没有时间上的规定,但同不同意还得要公安机关说得算,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不是很严重,是可以保出来的。
1、公安机关对于未决犯是不允许探视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串供但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
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只要不是重大案犯被拘留24小时以后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但要经过公安机关同意 公安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 但辩护律师可以
3、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就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二、申请探视条件是什么?
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由此可见,如果是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是不可以探视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一般拘留所探视时间为一周一次,具体什么时间段就看当地拘留所的规定了。如果我们去拘留所探视他人,记着要带齐相关身份证明资料,最好和律师一同前往,
三、关于拘留所探望时间的相关规定
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具体情况如下:
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须经所领导批准。每次会见不超过半小时,本所有权根据会见量等情况对会见时间进行调整。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
对于拘留所探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不清楚的,那么在探望之前就应当向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如果存在相关违法的程序,或者携带不允许的物品的,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相关内容:有传染病能行政拘留吗?
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了几种行政处罚的种类,对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财产类的刑罚,还有人身自由的刑罚,行政拘留就是一种较为严重的人身自由处罚,但并不是被处以行政拘留人都要执行拘留,关于有传染病能行政拘留吗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来告诉大家。
一、有传染病能行政拘留吗?
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当然,如果是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被处罚人已送达拘留所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拘留所,拘留所应当立即释放被处罚人。
可以被决定行政拘留而不执行。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 第三条 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
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
第四条 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
第五条 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 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
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
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
第六条 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并不是都要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律当中也有规定了几种特殊的群体不执行行政拘留,主要是针对一些社会的弱势群体,还有初次违反行政法的未成年人,还有孕妇等等,关于有传染病能行政拘留吗已经告诉大家了,有特殊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提出来。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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