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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上下班意外摔伤不一定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由此可知,是否可以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
骑手受伤是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相比职业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额度有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上下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因情况而定。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