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能申请取保候审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寻衅滋事罪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可以申请的,但是不一定能成功,因为取保申请书需要写很专业的东西,而且家属一般不太能了解清楚的案件情况,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比较好,律师可以去会见完嫌疑人之后,充分了解完情况后再确定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
【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寻衅滋事罪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相关内容: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渐演变和完善,对人们的行为举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一般来讲寻衅滋事都是十几个人在一起,并且他们的心理就是想称王称霸,故意挑衅其他人,好收取保护费,这种行为在刑法中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再加上多次寻衅滋事,按照实际情况就会被判刑,那么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一、对于多次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多次”一般理解为三次以上(含三次)。并且对于“多次”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必须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对于行为人基于一次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场所同时对在场的多人进行随意殴打;或者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的连续强拿硬要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换言之,如果行为人每次实施的随意殴打行为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都没有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结果的出现,那么就不符合本条的构成要件,根据个案可以将各种行为规范的评价为一种类型,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单纯的殴打他人轻微伤以下,一般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都不成立犯罪,但是如果这些行为多次反复最终造成了严重后果,导致社会所要保护的法益遭受侵害,那么针对这一类行为就值得适用刑法,于是就出现了针对这一类行为从整体上评价为寻衅滋事罪,或者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中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如果事情没有闹大,是会被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片区警察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打人伤人就会被起诉判刑,所以说寻衅滋事的这种行为一旦发生,就已经是触犯了法律了,也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破坏了法治国家的社会和谐。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财产分割错误申请再审可以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财产分割错误申请再审可以吗符合条
律师说法 抚养费申请一次性给付需要的条件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离婚抚养费一般为按月给付或者按年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去世针对死人借条真实性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去世针对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