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是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与合同双方没有直接关系。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债务人不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义务而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进行履行的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指定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合同。相关阅读: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是指什么呢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在合同履行中,抗辩权一般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为善意如下:无权处分人将房屋处分给第三人,取得房屋的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同时房屋已经进行登记。 相关阅读:夫
律师说法 第三人一般不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第三人符合原告资格的除外。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解除权,但是第三人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可以主张解除买卖
律师说法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权利义务对等; 3.协商一致成立合同; 4.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 5.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等。 相关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