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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赔偿后自己交的社保怎么办?
工伤赔偿后自己交的社保继续缴纳。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据《社会保险法》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一般还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二、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都是采取代扣代缴这样的一种方式,也就是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当中,有一个部分是作为社会保险的费用来进行扣缴的,发生了工作性伤害之后,就可以利用这个保险来进行一定的赔付,但是关于所缴纳的保费的话是不会退还的。
相关内容:个人申请工伤需要注意什么
职工在工作中都是兢兢业业为公司服务,但是在漫长的服务过程中总会有受到伤害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长期出差或从事高危行业同事。如果发生了此类情况,就需要进行个人工伤申请了,那么个人工伤申请究竟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本文将为您作出全面解答。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二、申报工伤的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一)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受伤害职工必须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200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情形。
四、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工伤申请的程序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和诉讼。
了解了以上四点,您是不是对个人申请工伤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呢?感谢您阅读本文,同时希望本文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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