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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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经仲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约即可,但是当事人之间因解约而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其劳动关系。法
刑事诉讼申请后,自诉案件的申请人能撤回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自诉案件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该案件符合
劳动关系终止后还能申请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之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