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
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工伤认定如下: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提交《
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劳动能力鉴定一年申请仲裁。根据我国现行有效法律的相关规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仲裁具有规定的时效,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