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假规定158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对于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山东省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增加产假六十日,一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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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产假规定
福建产假规定: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法律依据:《女职工
江苏产假国家规定
江苏产假国家规定:女方产假128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15天,护理假可以补休,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和护理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江苏省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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