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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
家属的待遇由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二、工伤死亡的赔偿金怎么算?
工作中去世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的赔偿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劳动者的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丧葬费,这些费用与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按照二十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就可以。
相关内容:个人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出现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工伤医疗待遇不需要材料申请,出现工伤事故之后,单位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安排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出具认定结论,确认工伤的等级,再按照相应的等级,支付工伤赔偿款,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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