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购了货品但不签约的情形下,先前所缴纳的定金是不得主张返还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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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后,不想要履行合同了,定金可以要求返还么?
当事人在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是不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定金实质上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不得主张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
定金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定金合同违约赔偿的标准: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 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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