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核对确认并签字。这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法律依据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一条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相关阅读:病历造假如何认定?请问手术记录没有按照真实的手术经过记录书写,是否可以判定为病历造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手术伤了神经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之后才能得出结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律师说法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核对确认并签字。法律规定,这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
律师说法 手术后遗症医院可能有责任。若是医方有在术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未向患者交代可能遗留相关不良后果,或手术操作违反相关诊疗规范,手术期管理不当等过错的情形的,应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