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2022-09-14来源:网络126 人看过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放弃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放弃探视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父还是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一)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二)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二、法院对探视权的判决情况

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许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刻。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孩童明确不肯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申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掠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爸爸妈妈的身份,因而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

(一)这一规则清晰了没有直接抚育孩子的爸爸或妈妈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育方法通常采纳固定一方直接抚育,另一方付出抚育费的方法,没有抚育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假如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育约定为轮番直接抚育,那么这种规则也会跟着轮番抚育孩子发生变化。

(二)这一规则将关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则的,不是作为责任规则的。离婚后没有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这是一种责任,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则为责任。作为权利规则的结果,权利人能够对权利作出处置,也即是能够挑选探望,也能够挑选不探望;能够挑选探望的方法、时刻、频率等。

(三)将探视权规则为直接抚育孩子一方的帮忙责任。这一规则一层是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责任主体。二是这个责任内容是“帮忙”,帮忙责任是一个相对较软的责任,不会给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添加担负。

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时可以剥夺男方探视权吗

一、离婚时可以剥夺男方探视权吗

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剥夺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利。

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与监护权、抚养权的关系

我国没有亲权的法律制度,民法典中对监护权有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是监护人,离婚后不享有抚养权方不享有直接的监护权,因此探望权不是监护权。

探望权与抚养权是离婚诉讼的两个内容,离婚后一方取得抚养权,另一方就取得探望权,因此两个权利是相对独立存在的。抚养子女方不得以对方不付抚养费而拒绝探望,不抚养子女方也不得以放弃探望为由而不付抚养费。同时两个权利又是相互制约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在享有子女抚养权的同时应履行协助义务使对方实现其探望权,如不履行义务则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方在享有探望权的同时负有尊重对方抚养权的义务,如横加干涉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

不管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探望权问题,还是单独就此问题提起诉讼,都应当以协议为先,尽可能就探望权的各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不仅有利于父母双方矛盾的缓解,也有利于今后双方的执行,避免给子女造成心理上的影响。不同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各异,但总的方法应当区别情况对症下药,苦口婆心,多次调解,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不负责任判决,事不关己。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离婚后再婚父母是否仍需要支付抚养费

    律师说法 离婚后再婚父母还仍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解除婚姻关系后又再婚而依法免除。父母不履行抚

  • 离婚后再婚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说法 离婚后再婚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父母依法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又再婚而依法免除。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再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律师说法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再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律规定,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子女可以向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如何查询抚养费强制执行的进度?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抚养费强制执行有以下流程: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搜查被申查看全文

    • 抚养费是按照收入的什么比例

      律师解答 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比例,通常依据固定收入的月总收入来计算,一般在20%-30%之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父母有查看全文

    •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判

      律师解答 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若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经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查看全文

    • …离婚…男方已经三个月不给抚养费了.?

      律师解答 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要求男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该条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男方查看全文

    • 电话沟通,我正常支付抚养费,对方不让见?

      律师解答 在您已经正常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对方仍然拒绝让您见孩子,这可能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亲子关系和探视权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离婚后再婚父母是否仍需要支付抚养费

      律师说法 离婚后再婚父母还仍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解除婚姻关系后又再婚而依法免除。父母不履行抚

      2022-09-12 阅读:268
    • 离婚后再婚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说法 离婚后再婚父母仍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父母依法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又再婚而依法免除。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

      2022-09-12 阅读:134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再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律师说法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再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法律规定,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子女可以向

      2022-09-12 阅读:137
    • 离婚后一个月发现怀孕了孩子抚养费谁出

      律师说法 离婚后一个月发现怀孕了,当孩子成功出生后,由不直接抚养方出。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的,男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2022-09-12 阅读:122
    • 离婚后再婚父母还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说法 离婚后再婚父母还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定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后又再婚而依法免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2022-09-12 阅读:142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