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伤残十级补助及待遇是什么?

2022-09-21来源:网络170 人看过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鉴定伤残十级补助及待遇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鉴定伤残十级补助及待遇是什么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尽管十级工伤可以享受到的待遇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这些不同的赔偿项目的参考依据都有一定的差别,比如伙食补助费是根据工伤发生地当地的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在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准备相应的索赔材料,分别递交到公司和工伤保险机构了。

在我国的工伤事故的赔偿事项的处理中,一般劳动者要是想申请工伤待遇的,是需要经过两个鉴定程序的,第一个鉴定程序是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程序,第二个鉴定程序是伤残鉴定程序,这两个程序是缺一不可的,都是和最后的工伤赔偿存在联系的。

相关内容:蚌埠市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什么费用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2、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

(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

(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综上所述,其实不管是在蚌埠市还其实地方,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地点受到伤害且却确认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要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来赔偿相应的费用给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赔偿的话劳动者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公安机关的鉴定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的鉴定一般情形下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10日内提

  •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刑事技术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

  • 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关于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发起监外执行申请,由司法部门进行病情鉴定,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工地上出了工伤事故多久有效果?

      律师解答 关于工地上工伤事故的认定申请,务必在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的30日内由单位提出,或者职工及其亲属、工会在一年内进行申请。遵守此时效非常重要,超过时效可能会查看全文

    • 工伤保险单位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单位赔偿范围包括多项内容,如医疗费用、伙食补助和交通食宿费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些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支付,确保工伤员工获查看全文

    • 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程序

      律师解答 申请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进行鉴定,最后申请工伤待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个人需及时提出。注意及时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查看全文

    • 已经进行工伤认定,打官司会不会赢?

      律师解答 打工伤官司,若劳动者有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一般工伤职工会赢。工伤职工应在起诉用人单位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劳动关系存在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律师查看全文

    • 工伤评上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工伤评上伤残等级后,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你将有权获得多项赔偿。这些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伙食补助等,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了确保赔偿的及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公安机关的鉴定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的鉴定一般情形下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10日内提

      2022-09-20 阅读:121
    •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鉴定的范围,包括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刑事技术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文物鉴定、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和危险品鉴定、电

      2022-09-20 阅读:123
    • 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关于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司法鉴定监外执行的流程是什么发起监外执行申请,由司法部门进行病情鉴定,

      2022-09-20 阅读:241
    • 受工伤后工资待遇会改变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受工伤后工资待遇会改变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受工伤后工资待遇会改变吗不会。工伤后,不能胜任原岗

      2022-09-20 阅读:107
    • 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怎么规定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怎么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

      2022-09-20 阅读:114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