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砸车肯定要赔偿的,具体赔偿要根据车辆价值跟具体损失来定。对方占用车位不对,但是砸他人车辆也属于违法。
根据《
民法典》中关于侵犯物权和所有权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侵占罪的对象如下:
1、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他人的遗忘物;
3、他人的埋藏物。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停车位权属争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在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纠纷中,最常见、最复杂的就是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争议了。据了解,目前我国存在的停车位权属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停车位为小区的公共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停车位,需要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管理费,其他人交纳停车费。
二是停车位为小区的私人停车位,区分所有权人使用时,首先要向开发商购买停车位的使用权,例如购买70年或者50年的使用权,该停车位为专有使用,其所有权或者归属于开发商,或者归属于全体业主。
三是停车位附随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建立车位的专有权,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的标的,停车位进行物权登记,发所有权的权属证书。
总而言之,业主可先追究作为车库管理方的物业公司相关责任,同时取证后起诉侵权车主并要求赔偿。私家车位受法律保护,作为车库管理方的物业公司收取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即对车位负有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他人侵占业主的车位,存在明显的工作疏失,应承担相关责任。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力量拖走车辆,再设法找到占用车位的车主追究其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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