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分立没有必要进行清算。清算是指公司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因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公司合并分立仅需制作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按时通知债权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相关阅读:中外合资企业解散清算时,可以在清算申报阶段进行资产处置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不是必须注销其中一家。法律规定,采用新设合并的,两个公司均需注销,注销可以直接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采用吸收合并的,仅需注销被吸收的公司。 法律依据
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概念是: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
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股权分配如下:对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相加,各股东按照原各自持股的数量合并至合并公司中去。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