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消灭,仍然存续,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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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需要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我国法律有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具有效力。
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与分立涉及的债务承担如下: 1.公司合并的,债务一般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的,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方式
律师说法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处理。公司合并前应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