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清算时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清算时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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