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我国目前为止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的名称分别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毒品问题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问题,而是全人类所面临的挑战。各国应当紧密团结在一起,携手应对毒品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四条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执法机关以及国际组织的禁毒情报信息交流,依法开展禁毒执法合作。
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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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世界上第一次国际性的禁毒会议,于1909
律师说法 我国加入的三大国际禁毒公约分别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
律师说法 我国已经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的名称分别为:《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禁毒工作实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