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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