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间打工可以申请外出吗

2022-11-30来源:网络156 人看过

法律咨询解答

取保候审期间能出去工作。但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驾驶证换证期间算无证驾驶吗

    法律咨询解答 驾驶证换证期间开车上路的不算无证驾驶,但是如果超过原驾驶证有效期才换证,在超过有效期的这个期间驾车上路的,则算无证驾驶,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

  • 取保候审需要居住证吗

    法律咨询解答 不需要,没有这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 对行政拘留期间员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员工被行政拘留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回执单不交行吗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的回执单,应该是由派出所给决定机关的“回复”,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涉及的事情。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回执是取保候审程序中的法律文书。简单的说就是办案机查看全文

    •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同样的事会加重处罚吗

      律师解答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同样的事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此时的再犯罪者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并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直接逮捕,查看全文

    • 劳务期间第三人侵权赔偿多少

      律师解答 劳务期间第三人侵权,赔偿需视具体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可并行,但重复性项目不重复支付。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赔偿无法落实。律师查看全文

    • 住院期间伤口感染是谁的责任

      律师解答 术后伤口感染是手术病人术后的一种并发症,医生在术前谈话如果告知你则不需要负责,医生如果没有事先告知您,是有责任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在具体分析。以“中立、专业、查看全文

    • 某某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给谁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保证金应交给办理取保候审的部门。依据《刑事诉讼法》,保证金交纳与取保候审办理部门一致,未按规定交纳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批准,甚至导致被羁押。律师解答取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驾驶证换证期间算无证驾驶吗

      法律咨询解答 驾驶证换证期间开车上路的不算无证驾驶,但是如果超过原驾驶证有效期才换证,在超过有效期的这个期间驾车上路的,则算无证驾驶,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

      2022-11-30 阅读:122
    • 取保候审需要居住证吗

      法律咨询解答 不需要,没有这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2022-11-29 阅读:137
    • 对行政拘留期间员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员工被行政拘留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

      2022-11-29 阅读:128
    • 取保候审传唤会被收押吗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不会被收押。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

      2022-11-29 阅读:143
    •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监视居住吗

      法律咨询解答 不可以。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

      2022-11-29 阅读:134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