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三、协议离婚后可不可以反悔
协议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下可以反悔。
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后请求重新分割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去民政机构办手续,不能协议离婚的,还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订立离婚协议之后可以反悔,离婚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转移婚内共同财产,伪造共同债务侵吞另一方的财产,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的范围是怎样的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 公开审理的,可以 不公开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起诉离婚可以进行调解吗
起诉离婚开庭会调解,调解成功会有调解书。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构、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涉及到自然人隐私的离婚案件,不能公开的进行审理;当事人有明确诉求的离婚案子,也不能公开审理,诉讼离婚可以进行调解,由人民法院负责,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制作调解书,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要出具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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