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首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其次,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除个别情况外,也应当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方可。原因在于工伤认定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遵循审判权与行政权相分离的原则,不直接进行工伤认定,而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为前提。同时,工伤保险待遇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的确定,依赖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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