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四条【集体财产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 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
法律咨询解答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
法律咨询解答 由于各个地区的房产政策不同,买房条件也不尽相同。集体户口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大学生的集体户口是没有办法买房的,如果是单位集体户口是具有购房资格的。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