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律规定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有产假。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能享受产假,不区分是不是在试用期;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
法律咨询解答 是公司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
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产假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只要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员工就有权利享受。所谓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是指一切劳动关系存续,包括实习、临时工、正式工等,不含兼职。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