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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死亡精神赔偿金最高标准是怎样的?
1、现行法并没有关于工伤死亡精神赔偿金最高标准的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影响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相关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要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可以要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
(3)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要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
二、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要有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
1、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人才承担责任,这与其他损害是一致的,因为民事侵权责任理论是建立在存在损害的事实之上,这种损害可能是财产的,也可能是非财产的,因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是由于侵犯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结果带来的,与其他损害不同是,其他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仅指财产上的损失,可用金钱计算,故赔偿的金额也易确定,而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责任。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这与其他损害赔偿是相同的,但精神损害行为有本身的特点,精神损害行为只能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不可能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即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损害行为直接指向受害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等,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必然联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法律规定,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负赔偿责任,如果精神损害事实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因果关系,行为人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与其他损害赔偿相同,但其不同是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行为人实施了侵害行为,往往会发生精神痛苦,只是精神损害后果的大小不同。对人身权的侵犯其行为和后果之间常需要一个转换环节,即侵害他人人身权产生的精神损害后果往往以间接的方式表现的,许多侵害人身权的行为都是通过公共舆论的力量并借助人们的自尊心和名誉感而致损害。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过错是侵权行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上有过错,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与其他损害赔偿相同,但两者也有所不同,其他损害赔偿,由于是完全是以弥补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原则,故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的区分一般不影响损害赔偿的多少,但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主观损害,故意和过失反映出侵权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具有轻重之别,故在认定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时,一定要注意区分故意和过失侵害,区别对待,让故意侵害者承担较重的责任。
要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现行法并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赔偿标准。受到损害的一方,想要获得多少赔偿金,可以与对方协商后确定。实施了侵权行为对方,若是收到对方要求自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可以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履行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里有精神损失吗
一、工伤赔偿里有精神损失吗
工伤待遇中是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的,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工伤赔偿项目中并无精神损失赔偿的认定,具体情况下可以对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情况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工伤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项目里是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工伤补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损失费。在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精神损失费一说。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就不能对用人单位提起工伤精神赔偿。
二、工伤赔偿有时间期限吗
工伤索赔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精神损失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很多,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劳动者的工伤等级不同,所获得的工伤赔偿金也不相同,工伤赔偿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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