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事故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事故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见劳动仲裁委制定的申诉书表格,依项填写即可);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同上);
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所附证据名称、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而根据原有规定,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
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
现如今,仲裁期限一般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的仲裁期限。
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60天。
前后相比,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半。
如此规定,不仅可以极大提高仲裁的效率,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减少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
按照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必须要在一定的时效内去申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这个是很重要的,申请的时候带上一方仲裁申请书。
相关内容:劳动争议撤诉后能否再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什么
一、劳动争议撤诉后能否再申请
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所以,若你想重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仍然能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什么
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
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
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
(4)申请日期。
2、应注意申诉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
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关于“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均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再次申诉一般是会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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