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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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分公司能作为被告。分公司可由其负责人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如果分公司的财产足够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可以先以分公司的财产担责,不足的部分,再由法人公司为其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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