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如下: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
股东会可以解散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会因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而解散。注意股东会解散公司的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为《公司法》规
按照合并前的股权数来分配,股东的股权比例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变更。合并后,注册资本就是A+B。各个股东按照原来的持股数量合并到合并公司里去。公司并购需要组建专业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