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所谓国家所有的档案,是指国家档案馆保管且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档案。归集体、个人所有的档案不是本罪的对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所谓抢夺,是指在国有档案的保管者、持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当面夺走或抢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一般是乘管班人员或持有人不备而夺取,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人有备时而强行夺取的情况。所谓窃取,是指采取自以为不为国有档案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既可以当其面窃取,也可以在档案保管者、使用人不在场时而潜入档案存放地窃取等。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之一行为,即构成本罪。即若只实施抢夺档案的行为,构成抢夺档案罪;只实施窃取档案行为的,构成窃取档案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或窃取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窃取国有档案这种行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的管理制度,只要实施此行为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实事是就需要从案件的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只有条件符合才能依法的进行判决,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法律依据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窃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相关内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
为境外窃取情报罪既遂的刑罚是多少年,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
为境外窃取情报罪既遂判刑规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境外窃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
法律咨询解答 人事档案不能查出判刑。 犯罪记录是在公安局保存,人事档案里只会放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分文件。现在政审的时候的都要去公安局开无犯罪证明,所以一般来说人事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