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
法律咨询解答 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房屋是自行建造的,仍然可以得到同等的拆迁补偿,可以直接申请。补偿项目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纠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想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