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
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这是两类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
二、合同标的物不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
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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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死不是属于单务合同吗,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
承揽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
法律咨询解答 下列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没有资质的个人、合伙组织以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低资质或无资质的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