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不算工伤,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应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
2、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
3、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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