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法律分析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董事人数少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
3、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的;
4、存在其他章程规定的应召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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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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