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 2、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个人独资公司必须设立监事。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法律咨询解答 1、可以。 2、合资变独资,相当于公司变更。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3、
法律咨询解答 1、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可以减资。如果一人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时按公司法的规定处理,由投资人作出减资决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通知债权人。2、法律依据